初级药师和中级主管药师考试简介
【注意】初级药师和中级主管药师考试简介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内科学、外科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初级(包括士级、师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分四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考试在六月份进行,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底或当年年初。

  药学专业有初级药士、药师和中级主管药师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与药事法规、药剂学、药理学、临床药学等。每科试卷均由不同的科目组成:  

 1.初级药师:
基础知识: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相关专业知识:药事管理与药事法规、药剂学、生物药剂学;
专业知识:药理学;
专业实践能力:医院药学。
 2.中级主管药师:基础知识: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和计算机;
相关专业知识: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剂学;
专业知识:药理学;
专业实践能力: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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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药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一 药士(中药士)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业满1年。 
2.高中(含职高、卫技校)毕业,并以“师带徒”方式从业满5年。 
二 药师(中药师) 

1.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士(中药士)证书满5年。 
2.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者。 
三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1.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7年。 
2.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6年。 
3.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4年。 
4.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从业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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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师是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药士、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和高级(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

初、中级资格由市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省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此资格的获得分为两类,卫生系统(如医院、门诊部等)的由卫生局负责。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单位由药监局负责。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中药学及其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学)中专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由药学(药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以获得。 

二、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是执业资格 

执业药师是全国统一组织考试而取得的执业资格。要求具有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中专满7年、大专满5年、本科满3年);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报名地点在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时间每年的10月第二个双休日。 

从业药师是2001年至2003年由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解决药品经营企业发展中执业药师力量不足,根据国家局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而取得从业药师资格。现已停止此资格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