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开展我国医学考试基本模式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 
为加强我国医学考试基本模式研究项目管理,保证研究质量,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决定开展中期检查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依据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医考发〔2006〕43号),中期检查以各课题《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科研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我国医学考试基本模式研究项目目标意见书》(国医考发〔2006〕72 号)为依据。 

二、中期检查内容 

1.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 涉密数据、资料、阶段性成果的保密情况。 

三、中期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 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科研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见附件),于2007年4月31日前报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送材料包括:《进展报告》一式5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文档、研究过程中重要的原始材料或复印件、已出版或发表的阶段性成果。 

2.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进展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时间为2007年5月中旬。 

3. 召开中期检查工作会议,对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会议时间初步定在2007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根据检查情况,组织专家赴部分课题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反馈结果。中期检查结果经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审查批准后,反馈各课题组。

四、注意事项 

对未按规定报送《进展报告》者,视为未正常开展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研究统计处 

邮编: 100044 

联系人:于惊涛、何佳 

电话:(010) 68792619 、 68792626 

传真:(010) 68792624 

E-mail: jtyu@nmec.org.cn 、 hejia@nmec.org.cn 

附件: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科研基金项目进展报告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