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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3-10-07 12:00:14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救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10月10日截止;

(2)地址: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乘3号电梯至门诊楼五楼)。

3.需提供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驾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实行诚信制度。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联系电话:0794-8217816。

(三)考核及体检

1.本次招聘采取实操考核的方式,实行百分制。依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核及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医院研究同意,可以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有关待遇参照编外临聘救护车驾驶员落实相关待遇,派遣合同终止时间以抚州市急救中心规定的驾驶员服务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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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8日

原标题:2023年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jxfz.gov.cn/art/2023/9/28/art_4103_4085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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